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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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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化学工程与技术“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及成果标注的通知

阅读次数:次      日期:2017-06-19

1、 根据本学科建设项目要求,请受项目资助的团队及老师,按执行进度计划实施。2017年10月底未按计划执行预算资金的,将由项目统调使用,并核减下一年度资助经费。

2、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本学科建设项目资助产生的各项成果需按规范进行标注,否则考核时不予认可:

(1)中文标注:本成果得到宁夏“化学工程与技术”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资助(项目编号)

(2)英文标注:This work is funded by the National First-rateDisciplin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Ningxia(项目编号)

无项目编号的英文标注:This work is funded by the National First-rateDisciplin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Ningxia (Chemical Engineering andTechnology)

(3)受多个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,本项目必须位于标注项目的前两位

3、资金管理

(1)规范票据凭证 (保存并发送电子扫描件)

(2)类目审核 

(3)学科负责人审签

 

 

“化学工程与技术“一流学科

建设项目工作小组

2017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