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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学院2015年群众评议会议安排

阅读次数:次      日期:2015-09-16

 

化工学院2015年群众评议会议安排

各系、各单位:

根据《无修正 2015年群众评议单位(部门)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》(宁大党办发〔2015〕16号)的安排和校纪委《关于做好2015年群众评议单位和干部作风活动评议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对无修正 群众评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院群众评议单位及干部作风领导小组

组长:李嗣丞    副组长:刘万毅

成员:潘  瑞    任建林  倪  刚  李学强  蔡  超

二、参加群众评议人员名单

1、学院党政领导(7人)

李嗣丞  刘万毅  潘  瑞  任建林  倪  刚  李学强  蔡  超

2、学院三办主任、系(中心)主任(6人)

贾随生  林  枫  柳松洁  宋伟明  张晓光  彭亚鸽

3、学院教师代表(21人)

吴晓红  韩晓霞  杨天林  李  冰  王启为  赵  堂  毕淑娴

李红英  纳鹏军  晋晓勇  杨  锐  彭  娟  梁  军  程  佳

刘英涛  李和平  李  平  任永胜  于  辉  周惠良  陈小燕

4、学院学生代表(16人)

2012级:黄晨宇  高璐瑶  何佳英  李晓雅

2013级:刘亚超  王永宁  施亚玲  买  蓉

2014级:安验文  段一菲  杨茂林  马佳音

2015:级:马国杰  孙  琦  朱  楠  金  玉

三、组织参会人员评议

1、院办下载表格(附件一、二),按照参会人数印制。

2、会前明确评议要求,发放评议表,采取无记名方式打分。

3、回收评议表,有工会进行统计,将平均分填入相应表格。

四、材料归档及上报

1、由院办撰写本次评议活动工作总结并上报。

2、统计后表格由组织和统计人员签字,加盖公章上报。

3、院办在工作总结基础上,统计填写表格(附件三)。

4、参会人员务必到会并考勤。

 

无修正 党委
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